关于辽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10执37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辽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查封额度在3300万元以内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1年6月4日起-2023年6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