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洮南市志红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50610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0日收到的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0881民初102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扣押被申请人洮南市志红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其院内的生产设备一套:烘干塔(200T)一台(包括附属离心风机三台、粮食干燥机一台、锅炉一个);输送机8台,其中(30M)2台、(15M)4台、(20M)2台;色选机一台(焦作金牛粮食精选机);包装机1台;地衡(100T)1台;变压器200V1台;清粮筛1台;玉米脱粒机1台(高效多功能玉米脱粒机)扣押期间,被扣押物由被申请人洮南市志红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保管、使用,但不得故意毁损、不得转移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

二、扣押期间为一年,扣押期间:2022.9.27-2023.9.26。

查封由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