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大河水电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4日收到的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52执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上犹大河水电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犹县平富乡向前村的水力发电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财产权抵押等设置权利负担登记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