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天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104民初52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浙江天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清单),前述机器设备在查封期间禁止转让、注销、变更、许可他人使用及办理质押登记。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