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3执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共计12735台(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三、查封期间禁止买卖、转籍、过户等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