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金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3日收到的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411执2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抚顺金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机械设备74项185台(套),动产抵押登记编号:21041120150007。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1年5月21日-2023年5月20日。
查封由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