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坤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2日收到的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闽08执恢56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福建坤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厂房内的共计99项机器设备(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