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鑫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81010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0日收到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豫0823执100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鑫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不得买卖、抵押、转移及损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