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曙光农牧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0日收到的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吉05执恢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梅河口曙光农牧有限公司位于梅河口市解放街慧谷工业园的固定资产(详见列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

查封由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