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400830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9日收到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琼01执301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厦门信托-企岳单-信托资金信托合同第1、2、3、4、5、6期项下共计人民币5.6亿元信托资金享有的信托受益权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权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予以公示;
二、上述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止)。
查封由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