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明山区浪淘沙洗浴休闲会馆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4日收到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504执146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溪市明山区浪淘沙洗浴休闲会馆抵押给本溪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21050420170006)。
二、期限二年,2021年5月12日-2023年5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拍卖、变卖、折价。
查封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