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阳市蓝天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栖执字第2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莱阳市蓝天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龙门西路585号抵押给中国银行莱阳支行的动产69种(详见所附抵押物登记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损毁、抵押、租赁查封财产,并不得对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