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豫0181执30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众诚铝业有限公司所有的1400铝箔分切机组一组;1650四重不可逆铝箔轧机一组;1450铝箔轧机一组。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