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光明加油站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11703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执恢3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光明加油站所有的税控燃油加油机TA-3160(1台)、税控燃油加油机TA-3111(1台)、税控燃油加油机46J2120G(2台)、20KVA变压器(1套)的查封。

原查封案号:(2022)辽02执1367号

该解除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