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贝特尔车轮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7执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贝特尔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广工商抵登字第(2017)0174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405号、(2016)0374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321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322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245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174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081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113号、广工商抵登字第(2016)0089号动产抵押物(机械设备)。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抵押等处分性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