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环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执恢12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事项公告如下: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大连环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PVC门板生产线;数量为1)、(木塑设备;数量为22)、(木塑设备;数量为16)、(木塑设备;数量为8)、(混料机;数量为2)、(木塑设备;数量为3)、(破碎机;数量为2)、(木塑设备;数量为1)、(造粒机组;数量为2),上述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21021320160016号的查封。
该行为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