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正兴机械制造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8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0191执恢3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德阳市正兴机械制造厂所有的成启牌QD200/75T*28M型号的电动双梁桥式超重机,并将该查封信息予以公示。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
三、查封期间,上述机器设备不得进行买卖、转移、设立抵押等权属变更登记,期满或解除查封后允许办理。
查封由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