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光达金属钢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8日收到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本执字第1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辽宁光达金属钢网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三、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