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90700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922执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将赵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72)所有的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柳河桥西柳溪湾内的鸽子笼、瞭望塔等钢结构房屋及设备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7年3月14日;查封期间,财产不准出租、出售、转让等。
查封由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