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财保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丁庄镇政府驻地的存货登记编号37052020022454:广工商抵登字(2016)0224号。

二、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丁庄镇政府驻地的机器设备登记编号:37052019003291、37052020022152。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