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博兴县云光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25执6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博兴县云光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一宗(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7162020025321)。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

查封由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