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沐川县海云乡和平焦煤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5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11执2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沐川县海云乡和平焦煤厂所有的,规格型号为RJY22煤矿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一套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从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查封期间内,不得办理转移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