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大树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执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大树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厂区内的植脂末生产线设备一宗(2、3、4号生产线)。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