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1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20执保41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的应收工程款268万元予以冻结。
二、冻结期限为3年,从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转让、质押、抵押等手续,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冻结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