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8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03执5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动产[动产抵押编号:东开工商抵登字(2017)第0038号](具体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查封期间停止办理补证等一切手续。

查封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