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同心电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0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豫0811执8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同心电缆有限公司名下厂区所有地下及生产车间电缆桥架上电线电缆及桥架、挤塑机(Φ90)一台、塑料挤塑机(Φ65+Φ90)一台、挤塑机(Φ150国产)一台、八模拉丝机一台、框绞机(Φ500)一台、一米六成缆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