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1执58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梁工商抵登字(2015)0124号、(2014)0209号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