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尼特右旗宝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1执1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苏尼特右旗宝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设备:

(1)风力发电组2.0MW轮毂TZLG1208-01至TZLG1208-25共25套;

(2)风力发电机组2.0MW机舱TZJC1208-01至TZJC1208-25共25套;

(3)塔筒25套,电力变压器1套,全封闭美式箱式变电站25套,220kv高压配电装置1套,电气二次系统集成设备1套,35kv开关柜1套,SVG1套,35kv接地变压器、电阻柜、站用变压器、低压配电屏及检修箱1套,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设备1套,电缆1一套,线路辅材1套,生活、消防、排污泵设备1套,线路工程原材料1套。

二、以上查封设备在查封期间禁止出售、转让、抵押、质押、拍卖等登记手续的办理。

三、查封期限贰年,自2021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