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8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渝0118执202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该厂区内的尾气锅炉(产品型号WNS20-1.0-Q)一套。
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该厂区内的余热锅炉(产品型号QC15/1000-7-0.8)一套。
三、查封期限均为三年,从2021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