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惠民合盈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02执3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续将被执行人山东惠民合盈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钢结构厂房1975平方米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