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泰瑞海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40103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5日收到的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13执保3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泰瑞海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天然气管道(管道编号:CNG0201)、储气罐(φ1200*δ 5*L2962)、分气缸(φ199/L2160/δ20)、储气罐(φ2000*δ 7*L4714)、曳引驱动乘客电梯(KONE MonoSpace)的特种设备。
二、查封期限均为三年(2024年3月13日至2027年3月12日)。
查封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