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20705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3日收到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陕01执恢53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榆林佳县天宝科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移过户手续。(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止)

查封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