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执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璞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号为周工商抵登字(2017)第23号、周工商抵登字(2017)第65号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