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拓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3日收到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2执90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拓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脱硫粉生产线、ALC板材生产线、配电设备、电子汽车衡、空气机、蒸汽锅炉。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

查封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