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惠天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3日收到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吉01执恢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德惠天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惠市支行的以下机器设备:

(1)A瑞士布勒生产线设备一套;

(2)B日本佐竹生产线设备一套;

(3)两条生产线的控制设备一套;

(4)吊钩设备一套;

(5)日产500吨烘干塔一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