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号2103020008148号动产抵押书列明的钻机ZJ70/4500DB、ZJ30/1700CZ、ZJ50/3150J、ZJ50/3150J四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