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汇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61204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8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02执46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汇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061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5】006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