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0日收到的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783执9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光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汇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设备一宗,编号:寿市场监抵登字(2016)082号。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止。

查封由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