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城黑五类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0日收到的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09执保3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丰城黑五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0000kg/h核桃乳饮料加工设备1套型号PLS-UHT-5500、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菌纸盒灌装机一套型号BH6000-200SQ、宁波市永宏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HDPE瓶装奶罐装生产线1套型号GF-32-32)。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1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