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9日收到的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9执保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中谷储运基地的TK101、TK102、TK103、TK104、TK105、TK106、TK107、TK108、TK109、TK110、TK111、TK112、TK117、TK118、TK119、TK120、TK121、TK122、TK123、TK124、TK125、TK126、TK127、TK128、TK201、TK202、TK203、TK204、TK205、TK206、TK207、TK208、TK209、TK210、TK211、TK212、TK213、TK302-01、TK302-02、TK302-04、TK302-05和TK302-06号储油罐。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5月7日起至2023年5月6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