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9日收到的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521执4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所有的发电机一台、天然气压缩机一台、储气瓶组一组、三线双枪压缩机一台、单线单枪计量卸气柱一台、管道及沟槽共计价值51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