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宏伟饲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5月1日收到的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903执86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沧州宏伟饲料有限公司所属预混料生产机组一套,预混料机组一套,MZT-400转台式码垛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过户、买卖、出租、转让、赠与、损毁、隐匿等。
查封由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