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春之声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811执425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春之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钢结构厂房: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兴业南路西侧、广源路北侧,登记编号015277,面积21775.2平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9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