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嘉禾欣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9日收到的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甘07执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嘉峪关嘉禾欣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嘉峪关市文殊镇恒翔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1.0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板。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三、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变卖、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