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亿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9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02执159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亿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抵押项下的设备(名称:1300型三色高速凹印机1台、500型四色高速凹印机1台、1300型单色高速凹印机1台、500型单色高速凹印机1台、单刀双轴全自动切台1台、单轴单刀全自动切台1台、双轴双刀全自动切台1台、双轴全自动复卷机1台、BOPP全自动高速分条机1台)。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