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龙翔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5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02执恢353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龙翔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编号为:07276933000861590024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编号为:11885010001420432500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光伏电站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6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