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725民初913、922、925、9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查封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在登记编号为:37072019013722、37072019016519、37072020029757、37072020031883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全部抵押物。

二、查封(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