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黄海轮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23执258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黄海轮胎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37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1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3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1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7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074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10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25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306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031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04月20日起至2023年04月1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