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7执34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2017)青工商抵登字第006号与第00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被执行人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