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仁和大草原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25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甘01执3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甘肃仁和大草原生物乳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在兰州市榆中县工商局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书(证号:榆动押2016-620123000050)中,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东城支行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动产抵押登记证书载明的为准,具体资产名称、数质量、存放地详见后附的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即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8月